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次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 02- 22   17 : 16 来源 : 蚌埠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蚌政2019〕41号,结合进一步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蚌埠税务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次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重点对象名录库中抽取被查企业,分别推送至市局稽查局和跨区域稽查局开展具体工作。

抽查对象的具体范围为:202312月31日前在蚌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212023年度(视情况扩展检查所属期

三、检查方式

根据相关要求,对检查所属期内的全部税(费)种以辅导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方式开展检查

    附件1:2024年度第一批次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对象名单.docx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202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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