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关于变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选择方式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24- 12- 31   11 : 14 来源 : 和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经研究确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选择统一采用上下限方式,即采用社平工资的300%—60%作为上下限,由缴费人在其区间内自由选择缴费基数,不再设置固定缴费档次。

为减少基数选择方式改变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统一将您2024年选择的9档基数数值带入2025年,后续如您有基数变更需求,可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线上渠道办理,也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社保费“一窗联办”窗口等线下渠道办理。以后年度如您不改变缴费基数,系统将自动延续您2025年基数,不再根据缴费档次自动计算调整基数;如因社平工资变化,您申报的基数不在上下限范围内,系统将自动为您调整至上下限值。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马鞍山市社会保险费事业的支持与关心。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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