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安庆市2023年度税收贡献30强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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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安庆市2023年税收贡献三十强拟表扬对象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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