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 09- 05   09 : 35 来源 : 淮南市第二税务分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李德财等2名纳税人:

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相关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因无法通过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具体内容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docx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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