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6号)和“全省一单”统筹部署,市税务局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省级指导目录为参考,经过集中会审、沟通确认、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扎实开展了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现将有关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与我单位法制科联系。
联系电话:李晓丽;联系人:18056629726;通讯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电子邮箱:915483879@qq.com。
附件:池州市税务局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xlsx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