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
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6   17 : 14 来源 : 合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

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长丰县沣源油脂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121MA2UJYRW8P):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您单位实施税务稽查,因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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