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宿州市税收法治主题公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合肥都锦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 71 号美第阳光大厦办公楼 802 室 | 总价:592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宿州市税收法治主题公园项目 主要货物及数量:本次招标包含公园范围内的23个展项制作安装,公园主入口堡垒1个,习近平法治思想1个,树池景观座椅1个,广场标牌1个,法治之基雕塑1个,税款旅行记1-1、1-2、1-3各1个以及其他展项制作安装。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可兵、曲锦忠、杨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联系方式:杨主任,0557-3928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钱佩伦、常玲,0551-62202733,19105659098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557-392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