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池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09-13  11 : 32 来源 : 池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为依法推进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市人民检察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池州市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制定的《池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拟组建池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拟选任专业人员不少于50人。

    二、报名范围

    池州市范围内的律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审计师、企业合规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有关政府工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

    三、选任条件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选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时间精力,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组织同意其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

    (一)报名人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备良好职业操守;

    3.持有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本行业无执业资格证书的除外),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4.所在单位或行业有定期考核的,近三年内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二)禁止入选情形:

    1.近三年内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被列入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禁入名单的;

    6.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用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及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二)审核考察。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可以通过审查材料、走访了解、面谈测试等方式对报名人员或推荐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核实,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执业(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可以通过成员单位所属或者主管的有关组织了解核实拟入库人选的相关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后提交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联席会议审议确定。

    (三)拟任公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拟入选名单后,应当将拟入库人选名单及监督联系方式向社会公示,可以通过在拟入库人选所在单位、所属有关组织或者有关新闻媒体、网站发布公示通知等形式进行,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入选名单有异议的,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调查核实。

    (四)公布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确定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人员,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向社会公布人员名单。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任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审核可以续任。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材料提交

    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打包提交,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第三方机制人员”。邮件包括以下内容:

    1.经签名盖章的《入库申请(推荐)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证(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3.可以证明相关工作经验、研究领域成果的材料,如: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联系人:唐翠平,联系电话:0566-2045685,邮箱:874643565@qq.com

    附件:入库申请表.doc

         承诺书.doc 

 

池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

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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