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合税三稽告〔2022〕2175号)
发布时间 : 2022- 07- 04   16 : 00 来源 : 合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以下名单所列公司实施税务检查,因所列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税务事项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公告内容

1

合肥市万鹰服装有限公司

91340100578542826J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合税三稽通〔2022〕2175号

合肥市万鹰服装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100578542826J)

    事由:限期提供相关资料,并说明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第五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通知内容:对你单位取得的 合肥和琪儿服饰有限公司开具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54130,发票号码7464431-7464432、8032934、8373943-8373944,发票代码3400162130,发票号码1309583-1309584,金额678547.01元,税额115352.99元,价税合计793900元,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发票相关的以下资料:一、入账记账凭证、发票联、送货单、入库单等;二、相关往来帐、付款记账凭证、原始单据;三、成本、费用结转资料、相关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2016年度总账及明细账;四、合同、运输物流单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整个交易情况说明。

             

税务机关(签章)

  2022630

联系人员王家震、杨传发 联系电话:0551-65902057

税务机关地址:合肥市天乐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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