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 : 2022-07-29  09 : 45 来源 : 宣城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调整事项。我市成为全省第二个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调整的地市。

此次标准下调,旨在降低企业负担,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7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和宣州区一等至四等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从18元/㎡、12元/㎡、8元/㎡、5元/㎡分别下调至16元/㎡、11元/㎡、7元/㎡、4元/㎡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局长方凯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并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工作稳步开展。一是深入开展调研走访。主动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获取相关信息,联合财政部门调研走访,征求各园区管委会及部分企业代表意见建议。二是充分论证科学测算。结合我市实际,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认真开展测算,起草调整方案建议稿,召开局领导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确保方案科学合理。三是及时更新征管信息。更新市中心城区和宣州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保障企业可以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计征税款。

下一步,市局将持续加大宣传辅导力度,扩大纳税人政策知晓面、惠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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