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久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340700MA2TTCQ70E):
现对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铜税稽通〔2022〕706 号),本《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6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铜税稽通 〔2022〕706号
铜陵久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340700MA2TTCQ70E ):
事由:将你(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十条等规定。
情况一,对外公布(偷欠税除外),使用以下内容:
你(你单位)符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六条相关规定,我局将你(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信息见附件),将你(你单位)失信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参考使用,税务机关适用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你(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铜陵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情况一:失信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布以下内容:
纳税人名称:铜陵久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40700MA2TTCQ70E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开发区翠湖四路西段5105号办公楼二层204
法定代表人:(柯鹏、男、342502********6012)
主要负责人:(柯鹏、男、342502********6012)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份,金额0.44万元,税额0.06万元;2.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0份,金额499.63万元,税额64.95万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处理决定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