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再次提醒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 2022- 06- 28   18 : 0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于6月30日结束,税务机关再次提醒尚未办理的纳税人抓紧办理,避免因申报延误造成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一、如您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情形,请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办理汇算退税,及时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

二、如您年度汇算需要补税,请在6月30日前办理并缴纳税款,以免被加收滞纳金、影响纳税信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应办理补税申报而未办理,或者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标注相关情况。

三、依法如实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切勿听信各类小道消息,避免虚假填报影响纳税信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事后抽查,并会同公安、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纳税人填报信息进行核验。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提供纳税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祝您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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