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合税二稽告〔2022〕17号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安徽徽祥货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100336722429F)实施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因所列公司注册地址虚假,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之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公告内容
1
安徽徽祥货运有限公司
91340100336722429F
税务检查通知书
合税二稽检通〔2022〕325号
安徽徽祥货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100336722429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魏庆生、张成等人,自2022年6月15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电话:0551-62605916
税务机关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莲花路527号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