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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 05- 05   09 : 2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发文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发文日期】 2022-04-29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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