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六税一稽 税通 〔2022〕24 号 六安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1500678918106K) 事由:请你公司提供开发项目—骏景豪庭小区相关的成本核算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通知内容:因我局检查你公司2017-2021年度涉税问题,现需要你公司提供开发项目—骏景豪庭小区相关的成本核算资料,请于收到本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供完整的成本核算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3月7日联系人:徐晓莹 王积才 联系电话:0564-3279983 税务机关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604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