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3-28  15 : 33 来源 : 滁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一、税收法治建设总体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税务局共计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470本,供全体税务干部深入学习。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办税便利便捷。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滁州市电子税务局注册率占比99%以上,非接触式办理率超过96%。二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计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14568户次。三是加强纳税信用管理。2021年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企业6.4万户;开展线上补(复)评,调整纳税信用等级101户;上线纳税信用提醒系统,向纳税人推送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提醒信息,共计发送事前提醒88905户次、事后预警16787户次。四是健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双随机选案72户,涵盖了重点库、非重点库以及异常库。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管理。全年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7次,对外公布本单位全文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8份;由公职律师组成的市税务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团队,共审查重大决策事项23件,确保了决策事项合法有效。

  (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听取依法治税工作的汇报,并研究各项税收法治工的作议题。二是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市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17人,共配备法律顾问9人,实现市、县(区)税务局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开展依法行政培训。举办了一期由全市税务系统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四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与县税务局合作开展了税务法治员制度试点情况的调研,形成材料上报省税务局。对外宣传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优惠政策落实信息。五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全年共完成反馈市政府相关部门政策制定征求意见52份,同时提供19篇专题分析报告(信息)。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成效明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实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提升案件审理质量。三是全面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市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信息13919条。全市税务系统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5台,已记录执法音像内容所占存储空间30.11G,高拍仪269台,约谈室55间。全年全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共281项次。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共计524户次。在定远、天长、南谯三地税务局试点推行税收法治员制度,选用业务骨干担任税收法治员,赋予其合法性审查职责,负责审核把关所在分局执法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

  (六)加强税务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一是妥善指导办理检察建议。积极指导县税务局办理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有效防止税务执法风险的发生。二是开展年度案卷评查。组织公职律师对2021年度稽查类、税务管理处罚类、行政许可类卷宗进行评查,及时通报结果,指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办法的建议。

  (七)健全涉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一是注重合法合理前置处理涉税争议。通过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收规范性文件时效性,有效化解纳税争议。二是注重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职能。通过和解方式有效化解部分纳税争议。

  过去的一年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解决,如少数干部在学习法治理论和提升能力方面积极性不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不足,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不强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干部岗位能力。按照省局方案,教育干部增强税费并重管理意识,加强各税费种业务知识学习,主动适应职能内容增加变化的需要。同时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加强行政管理培训,提升税务干部复杂问题执法能力、服务发展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岗位胜任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税费执法行为。按照省局方案,严格落实省税务局2022年实施的优化税务执法制度,促进说理式执法和柔性执法。同时从执法主体、权限、程序、依据和证据等方面严格把关,认真开展税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基层税务机关不断改进和规范税务执法,提高税务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围绕中心工作,立足高质量发展,服务工作大局,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突出抓好政治风险、政策风险、执法风险、廉政风险等各项风险的识别和控制,夯实工作基础,压实工作职责,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推进法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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