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 01- 19   16 : 58 来源 : 宿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认真落实省党委、市委市政府、市局党委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开创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工作新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提升法治素养

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党员干部教育的“第一主题”、青年理论学习的“第一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有力推动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社会主义。多次传达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等。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开展研讨交流、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初教育培训计划,同廉政教育、保密教育、信息技术等课程一同作为培训重要内容

(二)抓实税政综合,全力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

依托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按时召开工作例会,充分发挥法制科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等政策的落实,着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见效。与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机制》,从机制层面强化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积极组织落实地方政府各项政策规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围绕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支持黄淮海物流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养老托育设施建设等,积极建言献策、以税资政,发挥职能作用。同时持续做好地方涉税(费)文件的日常会办工作,以及涉税(费)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2021年,共办理办理各类政策文件50余件,把好税费政策关,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法治综合,推动税收治理效能提升

1.牵头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2021年,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按时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及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及解读等,研究审议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名新聘用内部法律顾问和1名外部法律顾问等工作,组织部署各县区局开展行政执法公示。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及《民法典》,将法治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机关政治学习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有序落实。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目前已公示执法主体56个,执法人员1102人,行政许可信息4251条,行政处罚信息261条。全过程记录有序开展。目前,已达到文字全过程记录,做到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已配备了96台执法记录仪,42间询问室。查封扣押、入户送达通知书、入户调取会计账簿资料、现场调查或勘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非正常户认定、除使用简易程序注销以外的一般注销程序,均实行了文字全过程记录控制,稽查检查中全部采取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深入推进。按照要求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力的保障了执法决定的质量,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3.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

2021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安徽省税务局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一次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参与地方政府开展的公平竞争互查,按照地方政府要求对税务部门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未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4.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公益诉讼工作

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各项规定,畅通复议渠道,及时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妥善处理各类涉税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涉税争议。根据省局工作部署,做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基础信息维护、录入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起,妥善运用和解程序,依法依规处置案件。

5.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对县区局、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执法机构在“三项制度”、执法行为网上办理、说理式执法等方面情况开展执法精确度工作调研,分析查找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通过调研发现15个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8个,撰写《关于开展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工作》高质量调研报告1篇。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拓展完善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等包容审慎的执法方式。严格落实长三角及国家税务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及长三角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探索建立税务衔接司法工作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司法协作。与芜湖市局联合牵头起草《安徽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说明理由制度》,组织公职律师、业务骨干进行深入座谈、研讨,集思广益,形成代拟稿上报省局。

6.进一步夯实税收法治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参与网络化统考统学,推进以考促学,提高考试通过率。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证考试培训。聘请民之声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办法》,安排公职律师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审核市局签订的各类合同、参与处理非诉案件等。加强与司法局、律师协会的沟通协调,组织系统内符合条件人员开展公职律师申请,今年新申请4名公职律师。

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以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引擎,聚力做好税政综合提升政治站位,做好法治综合规范税务执法、增强治理能力。进一步把牢监督关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提升监督效能,为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全面梳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全面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等,制定任务落实工作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对标对标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相关部门要按清单要求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具体责任人要担当负责,税收法治员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凝心聚力、形成合力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重点抓好行政争议前置处理及复议和解调节落实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行税务行政争议前置处理,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前置处理程序有效解决涉税争议,尽可能将涉税争议化解在源头、基层、初发阶段。坚持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促稳定的法治理念,增强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复议中运用和解调解手段,解决涉税争议的意识,促进涉税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三)贯彻精确执法理念落实说理式执法

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全面落实说明理由制度。以税务执法文书为载体,引导和指导税务执法人员全程说理、全面说理,重点是讲清违法行为的事理,讲准定性适法的法理,讲明程序正当的公理,讲透行政裁量的情理。年内,要在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强制领域全面推行说理式税务执法,后续逐步扩大到所有税务执法活动。

(四)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要求

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切实转变税务执法理念,坚持审慎、包容的价值取向,严格落实好“首违不罚”要求,加强对当事人的税法宣传、教育和辅导,强化对数据监控,及时扫描和发现疑点信息,及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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