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晚报》8月11日11版:助力小微办实事“春雨润苗”促发展
发布时间 : 2021- 08- 27   08 : 17 来源 : 颍州晚报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近期,我市税务部门与工商联部门联合开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通过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内外互动,助力小微、携手共赢。以下问答为您具体介绍我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服务举措。

1.问:针对小微企业,在融资贷款上有什么支持措施吗?

答:为了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税务部门加强与银保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扩大受惠对象范围,从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即新办企业)。企业无需再到税务部门开具纳税信用评价证明,只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线上平台发起授权,即可实现纳税信用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一键办理”。

2.问:如何办理网签三方协议?

答:纳税人可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通过“特色业务”下的“网签三方协议”模块,或在搜索栏直接搜索“网签三方协议”中的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进入网签三方协议操作主界面,填写表单中必填信息,上传附报资料,依次点击“生成三方协议号”-“保存”-“验证”,即可完成三方协议网签。

如需删除已验证成功的三方协议,可以在搜索框搜索“终止”或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终止网签三方协议”,选择需要终止的三方协议,点击后面的“终止”按钮即可。

3.问:税务部门在发票领取上有什么便民措施?

答:纳税人可以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发票,邮寄配送上门。

(1)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如果已开具发票,先进行发票验旧。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交)旧”,选择开票日期,点击查询按钮,全部选中,点击下方“验旧”即可。

(2)领取发票。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取”(邮寄),点击地址附件小铅笔按钮,新增领票地址,选择需要的发票种类和数量,点击保存,提交申请即可完成网上申领发票。

(3)邮寄信息查询。进入“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点击“发票办理”事项,可以看到发票邮寄的处理状态,点击处理状态的“已邮寄(发票发放)”字样处,可进入查看具体的快递详细信息。

4.问:如何网上代开发票?答:纳税人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按照提示信息要求完成发票代开。

(1)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皖税通”APP:“ 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安徽办税服务厅”微信小程序:“首页”-“发票中心”-“普票代开”/“专票代开”。

5.问: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自开普通发票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加上代开的专用发票销售额超过45万元,自开普通发票的部分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在内的应税行为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45万元免税标准,其中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额以及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因此,提问中所述情况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6.问:我是一家批发货物的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6月,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3万元。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相关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13万元)未超过15万元,因此,按照规定,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7.问:我是一家小型超市,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了

卖日用百货外,还零售新鲜蔬菜。我超市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按规定一直享受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需要计算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

答:需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你公司应以取得的所有销售额,包括免税业务的销售额,合计判断是否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标准。

8.问:我是阜阳的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阜阳和合肥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我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但在合肥的建筑项目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是否需要在合肥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因此,如果你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在建筑服务预缴地合肥实现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当期无需在合肥预缴增值税。

9.问:我是一家小型装修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征税政策。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月销售额是按照差额前还是差额后判断?

答: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判断。根据有关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10.问: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的划型标准,属于小微企业。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因此,可以享受该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为小规模纳税人。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11.问:我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领用金税盘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公司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 开具发票。

12.问:我公司是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销售额为40万元,但是由于下游企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所以我公司就其中15万元收入业务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你公司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你公司向购买方就15万元收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则需要按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缴纳1500元=15万元*1%)。对于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收入(25万元=40万元-15万元),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