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税务局“两同步”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 : 2021- 07- 23   15 : 3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安排,税务总局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省税务局结合安徽实际,一是同步修订《安徽省办税指南》。更新3类8个分事项指南,涉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契税优惠办理和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在通用指南里加上告知承诺制的说明,明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是同步更新三个平台内容。修改安徽税务门户网站办税指南模块、“安徽税务一次办指南”微信小程序和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指南相关内容,为纳税人提供准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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