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红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021MA2UWC1362):
我分局工作人员徐毅敏、夏雨到你单位(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地址:歙县霞坑镇河政村)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歙税桂限改〔2021〕152号),未找到你单位,且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员及代理人,也无法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歙税桂限改〔2021〕152号)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到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桂林税务分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歙税桂限改〔2021〕152号)。
地址: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7楼
联系电话:0559--651255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桂林税务分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歙税桂限改〔2021〕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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