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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 05- 14   11 : 19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是2021年3月1日-6月30日,现时间已过半。为避免因汇算延误造成不必要的涉税风险,请尚未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纳税人及时办理申报,推荐通过手机个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WEB)端办理。如需帮助,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我们将秉承“我为纳税人办实事” 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宗旨,快速响应纳税人办税需求,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以实际行动为建党百年大庆献礼!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祝您工作顺利,阖家安康!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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