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 04- 26   10 : 18 来源 : 池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安徽程普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展税务检查时,因联系电话无法拨通、注册地址经实地核查后为虚假注册、邮寄信件被退回,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企业名称

安徽程普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BFL102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26

安徽程普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一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企业名称

安徽铎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A7B287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24

 

安徽铎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一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企业名称

安徽尬康商贸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DK5G6B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29

 

安徽尬康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一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企业名称

安徽尴康商贸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CY209T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28

 

安徽尴康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一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企业名称

安徽机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A78Q5K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25

 

安徽机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一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企业名称

安徽苗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D7G34F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36

 

安徽苗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9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企业名称

安徽省墙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87PQ20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23

 

安徽省墙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一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企业名称

安徽新渔新彩商贸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EWTN4B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33

 

安徽新渔新彩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九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企业名称

安徽彪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D7EG8X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37

 

安徽彪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9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企业名称

安徽泽成海木商贸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EJTQ32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34

 

安徽泽成海木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九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企业名称

安徽砦斛商贸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BYX278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27

 

安徽砦斛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一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企业名称

安徽致罗圆商贸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EUE64F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32

 

安徽致罗圆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许益鑫、邹士杰等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四月一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许益鑫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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