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宣传> 税收专题> 助力“六稳”“六保”> 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 04- 26   10 : 1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发文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
【发文日期】 2021-04-26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现就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xls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