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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 04- 02   13 : 49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7号
【发文日期】 2021-03-31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一批)予以发布。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一批).pdf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331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一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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