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首违不罚”传递执法温度
发布时间 : 2021- 04- 19   07 : 54 来源 : 中国税务报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1-04-14 A4

“对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既有助于维护市场主体的权益,也能有效预防涉税违法行为。”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分享了几则辖区内“首违不罚”的案例。

据了解,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宁波市税务局于202081日联合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对纳税人首次发生、能够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应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等18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自《清单》发布以来,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内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面比此前下降近63%60余户次纳税人因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而被免于处罚。芜湖市繁昌区“首违不罚”的纳税人中,超过95%未再发生同类违法行为,征管效果显著提升,纳税人获得感不断增强。

管理与主动服务并重

“我们公司刚刚成立,没来得及聘请专门的财务人员,对涉税业务不熟悉,没有按期申报,本来是要罚款的。税务部门考虑到我们是一家新办企业,根据《清单》,对我们免于处罚。”芜湖江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涛感动地说。

芜湖江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位于繁昌数字经济产业园,是繁昌区落实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而引进的一家网络直播企业。张涛说:“免于处罚对我们新办企业来说,意义重大,不仅是免了罚款,最重要的是,不会因此影响纳税信用等级。税务人员为我们开展涉税业务的辅导,还根据我们公司的情况,辅导我们顺利申请了信用贷款。”

“感谢税务部门给了我这次机会,我一定立即改正!”近日,繁昌区某火锅店老板张某激动地说,“现在开具发票越来越方便了,今后我一定按规定开具发票。”

原来,繁昌区税务局前不久接到一通消费者投诉电话。该消费者反映在张某的火锅店用餐后,餐厅只提供消费小票,不开具发票。税务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并发现,张某的火锅店属于新办个体工商户,作为经营者的张某依法开具发票的意识淡薄,也不了解相关开具发票的流程。税务人员对张某进行教育,并帮助张某学会申领手撕发票的流程及开具电子发票的方法。在得知自己符合“首违不罚”条件,可以不予处罚后,张某喜出望外,他感慨道:“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了,我们更要好好遵守法律法规,诚信为本,合法经营。”

管理与宣传辅导兼顾

“感谢税务部门这次没有对我们进行处罚,今后我们公司一定妥善存放和保管发票。”日前,繁昌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秦涛说。

据悉,该公司因保管不善导致发票丢失。税务人员了解情况后发现,这是该公司首次发生发票丢失情况,情节轻微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最终决定对该企业免于行政处罚,并帮助该公司办理发票挂失手续,督促其整改。

自《清单》公布以来,繁昌区税务局对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坚持过罚相当、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在维护纳税人权益,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的同时,引导纳税人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提高税法遵从能力和水平,力求管理与主动服务并重、宣传辅导兼顾、监督引导统筹。在2020年安徽省满意度调查中,繁昌区税务局位列132个区县局的第8位,在芜湖市10个县区局里排名第一。

“今后,我们将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繁昌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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