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税务局稽查局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 推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 2021- 04- 15   10 : 12 来源 : 蚌埠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稽查局扎实开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力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维护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020年以来,已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3,涉案金额1659.74万元,惩戒了严重涉税违法行为,净化了税收营商环境,有力推动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全力防范失信行为的发生。稽查局在日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打虚打骗”及专项稽查等各类案件检查过程中,积极向被查对象宣传“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工作制度,特别是对尚未执行完毕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纳税人,重点宣传列入“黑名单”当事人将面临的严格惩戒,为纳税人敲响警钟,逐步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舆论环境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跟踪筛查,确保公布案件不少、不漏、不错。定期组织审理、执行人员对检查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查找是否有符合公布标准的案件,对可能符合录入标准的纳税人列入人工预警名单,与系统预警名单进行比对,紧密跟踪案件进展,实时关注纳税人是否达到“黑名单”录入或公布标准,确保“黑名单”管理的准确性。同时,认真筛查已公布的案件,严格按照“黑名单”与联合惩戒相关规定,符合撤出条件的,按规定流程及时撤出。三是加强“案件公布”内外并举,积极协调联合单位,充分发挥失信惩戒的治理效能对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利用“内惩”和“外惩”双手段,让税收失信者寸步难行。一方面“黑名单”的当事人列入纳税信用D级范围,依法采取更严格的发票管理、风险监控等措施;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其他联合惩戒单位依职责采取阻止出境、限制高消费等联合惩戒措施,真正做到违法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纳税信用缺失成为税收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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