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安徽网)去年池州市税务部门支持个体户复工复业减免增值税1.18亿
发布时间 : 2021- 04- 13   16 : 36 来源 : 安徽网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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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4月7日上午,池州市政府新闻办和池州市税务局联合召开池州市“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池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平介绍了十三五”以来税收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近期国家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和改革举措以及2021年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据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池州市税务系统为市场主体累计减免税费(不含社保费)规模合计超过76.4亿元。特别是在去年受疫情较大冲击的背景下,池州税务部门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2020年,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减免增值税1.18亿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1256.1万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1003.7万元。   

池州市税务局副局长何平表示,下一步,池州市税务部门将按照总局、省局和池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做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将进一步落实包保服务责任制,与各类企业逐户建立“点对点”的包保关系,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问需求、保落实“两送一问一保”包保服务,通过网格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层层压实政策落实责任。进一步精简办税程序,确保税费优惠直达快享。同时,对风险疑点快速反应,及时防范税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风险。

另据介绍,2021年,池州市税务局将连续第8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积极落实总局推出的10大类30项100条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措施基础上,池州市集成推出了11类35项128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落实省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清单,公开向社会承诺办好50件实事。开展社会满意度大提升行动,推出“党建引领送春风”等五个专题活动。税收宣传月期间,再推出12条便利化改革措施。

针对社会关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及新政实施时间等问题,池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卜转胜在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就部分政策予以明确:增值税方面,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将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月销额未超15万元(季销额未超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时,将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实施到今年年底。

据介绍,企业所得税方面,新政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所得税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届时,小微企业所得税负将低至2.5%。这项政策在近期将会明确。另外,从今年1月1日期,将延续执行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傅逸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春友 

 (安徽网4月7日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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