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 03- 16   08 : 55 来源 : 池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安徽茹和广告有限公司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18号)。因安徽茹和广告有限公司电话失联、注册地址找不到人、邮件被退回,税务检查通知书(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18号)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18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企业名称

安徽茹和广告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EEM02W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18号

安徽茹和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邹士杰、张家伟等人,自2021年3月2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三月二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张家伟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安徽改茹广告有限公司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19号)。因安徽改茹广告有限公司电话失联、注册地址找不到人、邮件被退回,税务检查通知书(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19号)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19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企业名称

安徽改茹广告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700MA2UDTB75K

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池税一稽检通一〔2021〕19号

安徽改茹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邹士杰、张家伟等人,自2021年3月2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三月二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邹士杰、张家伟

联系电话:0566-2126227

税务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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