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第37号令)的规定,对纳税人遗失的定额发票情况予以公告作废。
发票代码:134011882561 发票号码:00049501-00049550
发票代码:134011782551 发票号码:00026051-00026100
发票代码:134011782561 发票号码:02071301-02071400
国家税务总局庐江县税务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