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
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宿政办明电〔2020〕19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以延长至次年的2月28日。”为此,“宿州医保”“宿州医保通”“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支付宝APP等网上缴费渠道将于2021年2月28日24时关闭(新生儿除外)。
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可通过“宿州医保”“宿州医保通”“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支付宝APP等网上缴费渠道完成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