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全文有效的税务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 : 2021- 12- 07   15 : 0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税务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是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重要方式,与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直接相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依据,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内容

经过清理,形成《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中全文废止的文件共计16份,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共计2份,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有效的文件共计91份和部分条款有效的文件共计12份。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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