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税一稽检通〔2021〕12号
池州聚农木材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1700MA2WX0KE1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吴晗、纪光云等人,自2021年12月8日起对你(单位)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