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职工书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 10- 15   10 : 34 来源 : 淮北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项目编号:HBSWCG-F202100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职工书屋项目

三、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8号

成交金额:475378.29元

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范围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职工书屋项目

市税务局一楼东大厅石膏板拆除重做,地面找平、铺设自流坪楼地面,门厅大门重做及灯具、家具等

 

 

45天

 

 

合格

四、评审小组名单:梁梅、牛娅娟、胡前锋、徐晓伟、于建华、钱诚、任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街道南黎办事处梅苑路4号;0561-232926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街道南黎办事处梅苑路4号

联系方式:0561-2329269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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