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合税二稽告〔2021〕37号)
发布时间 : 2021- 10- 13   17 : 27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

合税二稽告〔2021〕37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以下税务稽查结论实施文书送达,因其个人不在身份证所在地,该文书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该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稽查结论公告送达

序号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公告内容

1

王常金

340111197004226010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稽查结论

合税二稽结〔2021〕137号

 

王常金:(纳税人识别号:340111197004226010

经我局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4日对你(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柴冲村新庄组柴冲郢22号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二O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王立军、戈国永

电话:0551-62605909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5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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