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资源税法实施一周年 绿色税制助力矿山企业绿色发展 全省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资源税减免共计7100万元
发布时间 : 2021- 10- 11   08 : 02 来源 : 淮南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记者 郭娟娟 王慧)“今年上半年,马钢南山矿共缴纳资源税3384万元,享受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资源税优惠减征税额852万元。”马钢南山矿业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徐传伟表示,省下来的税款将用于打造“绿色矿山”计划,复垦复绿。马钢南山矿业只是众多享受了资源税减税优惠企业的一个缩影。据了解,作为绿色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0年9月1日资源税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资源税减免共计7100万元。税务系统贯彻落实绿色税制,充分发挥资源税的双向调节作用,推动绿色发展。

 

资源税法,拉起资源保护网

作为我国“绿色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源税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巩固了资源税从价计征为主的计征方式,使资源税能够更好反映资源价格的市场变化,更好发挥税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作用,促进资源集约化使用。 

“从价计征机制可以有效发挥资源税调节作用,当矿产品价格上升时,多征收资源税,防止矿产资源过度开采和浪费;当矿产品价格下降时,少征收资源税,减轻采矿企业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负责人介绍道。 

据了解,安徽省确定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总体思路是充分体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立法宗旨,并考虑我省资源禀赋特点、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和方便税收征管等因素进行设计。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负责人介绍道,“考虑到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将我省目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全部确定税率,纳入征税范围。税率设定上,尽可能保证矿种间税负公平,原矿和选矿间税率差异合理。从保护河道安全和生态环境出发,调整砂石计征方式;为保护稀缺性资源和深层矿泉水资源,调整部分税目税率。”

 

精准税惠,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由于公司产品符合选矿要求,资源税税负由以前的6%降低到5.5%,仅此一项一年就减轻930万元税收负担。”中电建安徽长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主任桂文州告诉记者,公司主要从事建筑碎石和机制砂的开采和生产销售,在税收政策的支持下,公司利用节约的资金投入物联网智能制造技术的研发使用。如今,长九公司通过对开采、加工、仓储、输送和装船全流程进行监控和自动化控制,有效提高生产效率,每年增产70万吨,设备使用寿命提升5%,设备维保费用减少5%,年创造效益3100万元。 

据了解,很多矿山企业将享受到的资源税减免税额,用于技术研发、设备升级,在绿色和高质量发展中既实现了经济效益,又保护了生态环境。 

2020年马钢南山矿进行了重组改制,由原矿业集团的分公司转变为子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公司计划利用资源税法实施新增享受的税收优惠资金,将一部分投入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换代,另一方面积极响应地方政府打造‘绿色矿山’计划,实现生态治理与经济效益的双赢”,马钢南山矿业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徐传伟说。 

原来,南山矿和尚桥铁矿采场的铁矿资源品位较低,每年产生大量的含低品位矿的剥离围岩废石,解决围岩的排弃问题,给企业带来征地租地、运输排弃、安全维护和环保绿化等多方面费用。借助资源税法实施的东风,企业下大力气梳理应税矿产品信息,在此基础上新建了年处理能力约400万吨原矿石的原矿干选生产线,将高品位原矿分离筛选生产铁精矿,另一部分尾矿作为建材产品外销,从长远来看,开拓了企业营收渠道,节约了企业生产成本。

 

今年1~8月份,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煤矿开展充填开采技术研究现场实验,充填开采煤炭15.5万吨,享受减征资源税84万元。实施的“废弃物充填开采关键技术研究”科研项目,一方面可以解决“三下”压煤和边角残煤等资源开采问题,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延长矿井服务年限。另一方面,对项目杜绝井下着火、减少岩层扰动造成瓦斯爆炸、冲击地压等事故起到一定防范作用,既保护生态环境,也保障安全生产。

 

绿色升级,企业“渣里淘金”

资源税法构建起更加合理的资源收益调节机制,引导矿山企业注重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走进祁东煤矿矿区大门,绿意盎然,一改过去“煤飞灰舞”的景象。矿区的污水、煤泥等经过处理后,全部实现循环利用,形成了一条矿区循环经济的完整链条。据祁东煤矿环保办主任陆亚介绍,矿区的生活污水和矿井水经过处理后,全部用于洗煤厂生产,洗煤厂的生产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矿区电厂生产和矿区绿化。而洗煤厂的煤泥经过烘干处理后,每天达三四百吨,价格由原来的几十元上升到百元以上,不仅满足了矿区电厂的燃料需求,剩余部分还销售到钱营孜电厂。 

变废为宝,很快收到回报。由于非煤矿山的规范管理,祁东矿长期堆积的废尾矿煤矸石成了“香饽饽”,过去每年仅处理煤矸石就需要投入几十万元,还存在环保和安全等方面的隐患。如今,经过筛选和加工,一部分强度较大的矸石被销往道路施工工地,用来铺设道路水稳层或修筑乡村公路,另一部分被广泛用于新型建筑材料,每吨可实现销售收入10元,年增收1000万元。 

马钢张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技术改造,优化磁铁矿选矿工艺,采用湿式选别系统,渣里淘金,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每年预计增加利用二抛废石约70万吨,增加收入3400万元。在入磨前提前分离出部分废石,减少入磨矿量,节约磨矿钢球、电耗及后续选别成本。同时,湿尾总量减少,缓解了尾矿库管理压力。 

在芜湖海螺水泥公司,目前已实现资源利用率和矿区可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两个100%,所属的3座矿山全部入选国家级绿色矿山。公司财务负责人徐金亮告诉记者,公司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示范项目”,开创了节能环保的新模式,做到了固废的零排放处理,实现了危废“吃干榨尽”“变废为宝”。

 

简化申报,办税更便利

资源税法实施前,部分企业需要通过折算率、换算比来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较为复杂。资源税法实施后,进一步简化计算申报,按原矿、选矿分别设定税率,直接计算申报,既公平了税负,又便利了纳税人计算申报。为方便纳税人计算缴纳,安徽省还将自产自用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石灰岩调整为从量计征。 

芜湖海螺水泥公司财务负责人徐金亮表示,“我们开采的石灰岩在自产自用的同时,也有部分对外销售。以前自产自用的石灰岩要自行换算申报缴纳资源税,不但计算复杂,也不好准确把握。资源税法实施后,安徽省明确了对自采自用石灰岩实行从量计征,这样计算和申报起来就便利多了。” 

安徽省资源税由按月征收调整为按季征收,一方面减少了企业办税人员的申报工作量,另一方面便于矿山企业税款资金的安排,降低资金成本。据企业测算,仅资源税简并征期一项措施,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全年可减少资金财务成本约500万元,芜湖海螺水泥公司每季度可节约流动资金约1500万元。 

随着非接触式办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开通税企互动平台、税收优惠办理方式改为纳税人直接判别享受等便利办税措施逐项落实,纳税人资源税办税体验越来越好。 

“我们一线财务人员,最大的感受就是办税越来越方便了。”马钢南山矿业公司办税人员刘洪淼说,“以前每个月我都要进一个个模块单独填报数据才能申报,现在我每月只需要预提,之后在季度结束后一次性申报。合并申报让我们感觉系统更人性化,更多地考虑了使用者的日常感受。我现在办税,除了电子税务局还经常通过同城速递邮寄资料到我们主管税务机关为马钢专设的办税服务室办理,不瞒你们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离开我们矿山去市区的办税大厅了。” 

“全省税务系统将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继续做好资源税法落实工作,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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