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SW-2021002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宿州市税务局机关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机关大楼公共场所的保洁卫生服务和食堂的餐具洗刷清洁服务。
2、预算金额:9万/年,包括人员工资(不低于现行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法定保险费用、企业税金、管理费等用于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结算时招标人不再考虑其它任何费用。
3、最高限价:9万/年
4、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
5、人员基本要求:
(1)人数要求:不低于3人(保洁2人;餐具洗刷1人)
(2)年龄要求:年龄在20-50周岁(以身份证上年龄为准)
(3)健康要求:聘用的人员身体健康良好,供应商成交后提供为上岗人员在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健康证明人员不得上岗。
注:①报价单位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报价单位须承诺中标后不拖欠工人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服务期间出现拖欠工资或降低工资标准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责令其改正或终止合同。所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③报价单位须承诺成交后,做到一人一岗,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撤销岗位,减少人员;
④报价单位报价时必须单独列出人员工资,人员工资最低报价不得低于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核算。本项目服务人员至少3人,年工资总额不得低于8万元参与竞争,否则,其报价无效。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材料和缴纳社保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6、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价公司地址:宿州市城区范围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报送资料要求:
1、资料密封报价;
2、报价资料必须附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报价资料中的原件在评审后退回。
四、报送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报送资料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送资料地点:宿州市淮河西路129号宿州市税务局大楼八楼财务科。
五、联系方式
宿州市淮河西路129号宿州市税务局
联系电话:3928097;3928053。
宿州市税务局
2021年1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