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 01- 26   09 : 22 来源 : 铜陵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铜陵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北京中路610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8663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多维度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税收政策解读公开。依托安徽税务税收法规库,及时主动公开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解读文件和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推送政策解读,综合运用问答、举例、图解、视频、漫画、H5等形式,增强解读的趣味性、形象性。对重大税收政策,通过开展在线访谈、组织记者采访、发布新闻宣传稿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解读力度,扩大宣传范围。2020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为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宣传到位、落到实处,铜陵市税务局通过各种渠道推送政策解读300余(次),制作“税法讲堂+”系列宣传辅导视频4期。全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开展新闻发布会2,就纳税人关心的企业复工复产社保费优惠政策、资源税法实施相关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优化纳税服务等事项作出回应,积极解答纳税人关切的问题。

高标准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类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梳理、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指南,并及时做好动态调整。是强化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为民便民利民,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过程、结果2020年累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共计106条

高质量围绕税务机关自身事项推进公开。一是进一步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人事信息、投诉举报及政务公开电话等有关信息并做到动态更新,方便纳税人查询。设置领导专栏发布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二是稳妥做好招投标信息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托国家税务总局税务采购网开展招投标工作,做好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信息等公开。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发布年度工作总结按季度发布税收收入数据等政府数据,按年度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公务员招录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多措并举围绕社会关注热点推进公开。是做好热点问题回应关切工作。市政务公开网回应关切”栏目,梳理12366热点问题,被纳税人多次提及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热点问题,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托安徽省税务局网站,及时处理局长信箱、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举报、违法违纪举报及在线咨询等工单,定期对回复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互动渠道的畅通。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公开。市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由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发布信息7条,协办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是做好涉税舆情的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涉税舆情监测、推送、分析研判、调查核实、回应反馈等机制,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对重大涉税舆情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着力提高回应和引导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铜陵市税务局共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含转办区局答复1起,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了处理。此申请属于已主动公开内容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已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途径。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铜陵市税务局通过市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68条,其中主要包括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99条,政策文件类信息29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7条,监督保障类信息15条,招标采购类信息10条,回应关切类信息9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7条,精准脱贫类信息7条等。通过安徽省税务局网站铜陵市局栏目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共2664条。对于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税务局落实“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保密审查和政务公开双重审查制度。涉及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脱敏处理,隐去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日6位数,杜绝将个人信息发布网络,确保数据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逐步完善安徽省税务局网站铜陵市局栏目、市政务公开网和铜陵市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子栏目,利用铜陵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税务新闻,向纳税人及时公布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积极回应纳税人咨询,提升政务公开宣传效果。铜陵市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大厅、《铜陵日报》专栏、纳税服务QQ群、纳税人学堂、12366纳税服务热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媒体形式公开各类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省税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积极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参加省税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类培训,着力夯实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基础,持续强化公开业务技能。认真组织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基础信息、政策解读等目录公开质量,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常态化管理,全面提升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的质量效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2

22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3

4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5

52

行政强制

2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98852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铜陵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公开的渠道主要以政务公开网和税务网站为主,较为单一;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时间较为滞后。

(一)继续坚持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省税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继续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规范内部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三)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范化解税务领域重大风险。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特别是执法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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