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多缴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 01- 22   15 : 53 来源 : 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我局近期在多缴税金清理工作中,发现如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注销或非正常或无法联系但未结清多缴个人所得税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多缴税款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现将名单公告如下,请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相关人员及时到我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款退还手续。无法联系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相关人员在办税时应一并提供新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516015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识别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名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类型

申报方式

税款所属期起

税款所属期止

税款金额

340103********3011

马宗华

无法联系

自行申报

2012.06.01

2012.06.30

3909.51

91340100MA2NF3A21D

合肥振卫商贸有限公司

非正常

代扣代缴申报

2017.08.01

2019.08.31

13.47

91340100MA2NF3A21D

合肥振卫商贸有限公司

非正常

代扣代缴申报

2018.09.01

2017.09.30

13.47

91340100MA2NX2UE2J

安徽二零一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非正常

代扣代缴申报

2018.07.01

2017.07.31

17.4

340104336790616

安徽梦科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正常户注销

代扣代缴申报

2015.12.01

2015.12.31

7.92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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