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人民网-安徽频道)首违不罚:让纳税人有“错”能改
发布时间 : 2020- 09- 07   14 : 40 来源 : 人民网-安徽频道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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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就像是给小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感觉非常好。”石台县新世纪宾馆财务人员曹睿在接受记者询问时感触良多。

8月1日起,《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宁波五地正式实施。如今,新政施行近1个月,纳税人的感受如何?曹睿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在她看来,国家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各类税收政策,为住宿等困难企业实实在在减轻了负担实施的长三角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更是凸显出了税收政策的人性化。

政策执行有温度

安徽东至香隅化工园公用码头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洪涛“幸运”地第一时间享受到了“首违不罚”待遇。该公司办公区紧挨长江码头,7月因长江汛情严重,办公区被洪水淹没。随着长江水位回落,回到公司的洪涛却发现,保险柜里未来得及转移的发票存根全都泡烂了。着急的洪涛向税务部门申报这项过错,却被告知依法对其进行“首违不罚”处理。

“这个政策太好了!让我们及时纠正小过错不用担心被处罚,同时给我们后续加强管理敲了一次警钟!”

“许多轻微的税务违法行为,是由于企业不完全了解政策、存在疏忽遗漏遗忘等非故意情况所造成的。对于此类行为,适当地不予处罚,较为宽容地进行引导、督促,有助于减少此类轻微的违法行为。”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晓勇认为,处罚也要占用社会资源,要动用人力、物力、财力等去处理,对于轻微的税务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既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税务方面的监管资源,也能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企业规范意识。

池州市税务局针对企业困境,结合“四送一服”“三包三抓”专项行动,利用“线上包保”服务,向企业推送“首违不罚”清单,重点辅导18项轻微违法行为要素。以《告新办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的一封信》,让政策直达市场主体。目前已对涉及“首违不罚”企业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

处罚裁量有力度

“如果当时有这个政策,我们就可以免于处罚了。东至县祥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胡东婷对此深有感触。去4月她因为疏忽导致纳税申报晚了四天,被主管税务机关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影响了今年的纳税信用等级,导致公司未能如愿成为A级纳税人。200元罚款事小,但影响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就影响了我们向银行贷款的额度。胡东婷“这给我们这样出现小过错的企业一次改过的机会。”

“通过设立‘税务轻微违法行为举报’服务专线,推进简易处罚网上一键办理,打通‘互联网+辅导’渠道,将其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和办税人员积分制管理,对没有纳入清单、屡查屡犯、性质严重的涉税违法行为,将转入分级分类处置。”池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解释道。

政策衔接有广度

《清单》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有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同时出台的《裁量基准》,对申报、发票类违法行为的19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设定了裁量标准,确保对纳税人的申报、发票类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做到“同事同罚、公平公正”,让税务执法“度同尺、权同衡”。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100多家子公司,分布在省内基地和十二个区域,横跨整个长三角区域。“《裁量基准》实现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等常见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标准的统一,解决了‘同事不同罚’等处罚不公的情形,有利于集团内部涉税事务标准化管理。”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剡表示,《清单》和《裁量基准》为集团提供了同样的征收环境和规定,对于企业来说,可以更大程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为企业在长三角区域内的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而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也有利于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

池州市税务局对“首违不罚”企业,联合长三角地区市级税务机关,开展政策落实效应分析和调研,结合《裁量基准》,通过回访和反馈机制,使企业不再因疏忽而导致信用受损,从而降低企业犯错代价。

(人民网安徽频道8月31日发稿,市局办公室主办,东至县局协办,贵池区局、石台县局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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