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认真做好资源税法实施工作
发布时间 : 2020- 09- 02   16 : 5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谯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谯城区局积极贯彻落实资源税法及相关政策,做好资源税法实施前的各项征管准备工作,确保资源税法在我局顺利实施。

严格落实税收优惠

要不折不扣落实资源税各项减免税政策,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将每一项资源税减税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在认真落实“放权”的同时,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主动帮助纳税人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准确申报享受优惠政策

扎实推进部门合作

区局积极构建资源税工作配合机制,推动与财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资源税征收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长效协作机制。在资源税税源管理和优惠认定上,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等相关部门开展合作,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定期交换数据资料。探索建立专案咨询答复机制,对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纳税疑点需要第三方数据印证的,及时提交认定申请,获取相关部门工作支持。

全面开展宣传辅导

   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共媒体、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全面开展政策解读和税法宣传,营造良好税法实施氛围。对重点行业、重点纳税人、特别是税负变化的纳税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矛盾问题。利用税务总局财行税司“一竿子到底”培训,组织好对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源管理等一线税务人员的培训,确保相关税务人员准确掌握税法政策和业务操作,服务好纳税人。全面做好对纳税人的业务辅导,对重点纳税人开展一对一重点辅导,并通过纳税服务群、税讯通等渠道推送政策指南和操作指引,努力做到宣传辅导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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