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未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通告(第三期)
发布时间 : 2020- 08- 19   10 : 24 来源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目前,仍有部分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应享未享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征收项目

联系电话

913401********FG32

安徽项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教育费附加

0551-65333836

913401********FG32

安徽项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方教育附加

0551-65333836

913401********1772

安徽学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增值税

0551-65333836

923401********WQ73

合肥市高新区佳食客快餐店

增值税

0551-65333836

二、请上述纳税人携带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更正申报并申请退(抵)税。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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