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促进体制机制创新,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动房产交易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的要求,现就我局优化升级我市房产交易税收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税务局端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蚌埠市区:改造现行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系统,优化升级房产交易税收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税务局端。
(二)怀远县、固镇县:开发建设房产交易税收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税务局端。
(三)等保:该一体化系统需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认证。
二、技术需求
(一)对接安徽省税务局业务系统的要求:中标单位须直接对接安徽省税务局“‘互联网+’房产交易税收服务管理系统项目”,完成与蚌埠市及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系统集成,完成数据共享功能。
(二)组网方式的要求:采取“电子政务外网”组网方式直接接入省税务局一体化系统,如产生相关信息化设备购置、网络租赁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县级接入的要求: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必须通过市级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入口接入安徽省税务局给蚌埠市提供的前置服务接口。
(四)业务范围的要求: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实现不动产“一体化”系统全程办理,保证系统能够完全满足不动产交易、缴税、办证需求。
(五)实现税费“一体化”缴纳的要求:中标单位须积极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银行实现“一卡、一码、自动清分”缴纳税费的功能。
(六)网络安全审计的要求:按照安徽省税务局系统接入要求,配合完成“网络三同步”和二级等保测评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上线。
(七)接口要求:中标单位报价应包含所有接口费用,如因系统对接其他系统接口产生的费用,中标单位需按照其他系统接口报价支付费用,蚌埠市及两县税务局不再承担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八)信息实时在线提交要求:确保不动产“一体化”系统实时在线提交的增量房产价格、存量房产评估计税价格、发票、契税缴纳、土地增值税缴纳、不征税证明等信息。
三、项目主要实施工作内容
(一)配合蚌埠市及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税务部分业务系统及前置服务程序的软件开发。
(二)配合蚌埠市税务局做好税务端相关资源的申请和业务系统的配置工作。
(三)配合蚌埠市及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整体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
(四)配合蚌埠市税务局完成“网络三同步”和二级等保测评工作。
(五)完成蚌埠市及两县系统集成和试运行相关工作。
(六)根据需求对系统相关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工作。
(七)提供一名有运维资质运维人员运行维护工作,保障不动产“一体化”系统业务正常办理。
四、投标单位资质和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软件开发的独立法人。
(二)参加此次报价供应商应具有《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三)中标公司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该软件的开发。
(四)参与单位和项目执行人不得有法院公示的失信关联记录
五、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结算。
六、违约责任
(一)报价人不能响应报价文件要求和履行合同要求时,视为报价人违约。
(二)因报价人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达不到询价方要求的,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报价要求
(一)所需资料: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函(自制)等。
(二)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17:00点,逾期恕不接受报价。
(三)递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703房间(东海大道3029号),请在报价时间截止日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递交至上述地点。
八、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一)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封面及有实质性内容的报价材料上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文件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数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后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等。
(二)报价文件装入封袋后必须在封袋的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评标办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在同等资质报价单位中报价低者优先。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地址:东海大道302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52-309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