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以下名单所列公司实施税务检查,因所列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企业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税务登记证号 | 公告内容 |
1 | 合肥市最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91340111MA2UEUDK2K |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合税稽检通一〔2020〕049号 合肥市最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111MA2UEUDK2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邵冠辰、常亚文等人,自2020年6月18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员:常亚文、邵冠辰 联系电话:0551-65166065 税务机关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05号 |
2020年 6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