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税稽公告〔2020〕4号
芜湖甘鑫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3402023438214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依法进行检查,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证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与你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我局采用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税务检查通知书》(芜税稽检通一〔2018〕31号)送达你公司,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汤志超、董巍
联系电话:0553-3992633
芜湖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