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三)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服务的声明
发布时间 : 2020- 05- 21   15 : 13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

近期,互联网上存在一些自媒体上传部分个人所得税APP或办税小程序应用,诱导自然人通过其渠道留存其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页WEB端)的实名账户、密码等信息进行汇缴申报,存在自然人收入、纳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敏感数据的信息泄露风险。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现声明如下:

一、我省各级税务机关未授权第三方为纳税人提供任何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页WEB端)的服务。

二、如果您收到第三方诱导您提供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页WEB端)的实名账户、密码的信息或通知,请勿提供,以免造成您的个人信息被非法窃取。

税务机关将加大对自媒体上传的个人所得税APP或办税小程序应用的监控,对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