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电子税务局操作咨询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 2020- 05- 12   10 : 07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自然人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车船税申报缴税和退税申请?

答:纳税人需要办理车船税申报纳税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其他申报”,进入“车船税申报”,完成车船税申报缴税。

 纳税人需要办理车船税退税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再选择“车船税退抵税”,办理车船税退税事项。税务机关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也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二、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修改或撤销当期纳税申报表?

答:电子税务局可提供当期申报表的修改和撤销功能。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完成当期纳税申报后,如果事后需要进行修改或撤销的,可以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申报更正”,可分别进入“申报错误更正”或“申报作废”,完成当期申报表的修改和作废。

 

三、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作废代开发票或者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答: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作废代开发票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发票作废”,提交作废代开发票申请。

 如果纳税人需要代开红字发票,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以上两项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并按要求将纸质发票交回税务机关。

 需要说明的是,对通过邮寄方式取得的代开发票,部分省市税务部门提供了邮寄需作废代开发票的功能。如果纳税人是在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的发票,则需要现场交回需作废的代开发票后,才能作废代开发票或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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