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合税二稽告〔2020〕7号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以下名单所列公司实施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该2份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公告内容
1
安徽森浿孚清洁用品有限公司
91340122MA2UD1LA7U
税务检查通知书
合税二稽检通一〔2020〕194号
安徽森浿孚清洁用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张健、叶名田等人,自2020年5月9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O年五月九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联系人员:张健 叶名田
联系电话:0551-62605909
税务机关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要素大市场1楼东北角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
安徽柯贝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40111MA2UDTX67H
合税二稽检通一〔2020〕195号
安徽柯贝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张健、叶名田等人,自2020年5月9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