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开区税务局多举措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
发布时间 : 2020- 04- 16   14 : 5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的通知》(宿财税法〔2020〕28号)文件印发后,宿州经开区税务局采取多举措、多平台宣传,有力有序推进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两税困难减免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宣传方式多样化。组织区局全体人员学习政策文件和相关解读,对享受困难减免的条件进行举例说明,使全体税务人员掌握政策的主要内容,适用条件,施行时间和办理程序。通过税企微信平台,12366短信平台将政策向纳税人发送,指导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理或大厅现场办理方式提出申请,保障纳税人切实享受优惠政策。

二是政策实施精准化。区局按照文件解读的适用条件,运用金税三期系统对2019年四季度申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进行检索,向纳税人发送短信宣传文件及解读,实现“点对点”精准宣传。鼓励企业在办理困难减免税前,先进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征期内准确申请减免,准确办理纳税申报。

三是减免核准规范化。根据纳税人提交的减免税申请,对照政策文件及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符合困难减免条件的,限时进行核准。对纳税人未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并坚持本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先核准享受政策优惠,同时建立台账开展后续跟踪管理,不符合减免条件要求的,要补交税款和滞纳金。

政策实施以来,经开区税务局共受理纳税人申请困难减免63户,减征税额达四百多万元,有效缓解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助力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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