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2月、3月份社保费申报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 03- 18   10 : 56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各参保单位:

根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317日晚,社保经办机构已将2月份未征收入库社保费参保单位征缴计划以及3月份参保单位征缴计划传递并导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月份未征收入库社保费参保单位以及3月份各参保单位已可正常申报缴费,请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及时完成申报缴费。

特别提醒:第一,各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前,请核查本单位征缴计划数据是否准确,重点核实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免后的应缴费额是否准确;第二,因两险合并实施原因,社保经办机构在传递20201月份征缴计划时,未传递20201月份之前的补缴及新增人员应缴费数据,经税务、人社和医保共同商定统一汇集至3月份征缴计划之中,根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规定,减免政策严格界定为费款所属期的三项社会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减免政策执行,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所以,相关参保单位在核实数据时要注意把握;第四,省税务局已将2月份申报缴费期延长与3月份同步,2月份未征收入库社保费参保单位在3月份申报缴费期前,无需担心滞纳金问题;第四,各参保单位在核查时发现疑问,请与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或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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