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进一步部署税务系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发布时间 : 2020- 03- 13   11 : 2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2月2日上午,王陆进副局长主持召开税务总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传达学习近期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办公厅、服务中心等单位的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局起草的有关文件,围绕抓好春节上班后的疫情防控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多次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总局机关各司局和各级税务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头等大事;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是当前最重要的政治责任。会议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总局党委要求尽责履职,以最严格标准做细做好各项工作。要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一点不能含糊,一点不打折扣,一点不容疏漏。各单位要组建强有力的团队,务实安全高效地推进疫情防控中党建引领、综合协调、纳税服务、征管便利、政策支持、宣传舆情等方面工作,其他工作也要围绕当前疫情防控这个重中之重来谋划布置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会议对党建工作局草拟的《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进行了审议,要求按程序报批后下发。会议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级税务局落实总局党委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应对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中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勇作表率,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在疫情防控中担好应尽之责,筑牢严密防线,以坚定的信念和扎实的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三要进一步统筹做好总局机关防控工作。办公厅要加强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的统筹,按日编发工作快报,向局领导报告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要组织局内各单位开展排查,对近期去过湖北、与来自湖北的人员有接触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肺炎感染人员有接触史的干部职工进行摸底,列出清单,建立重点人员台账,安排专人加强联络沟通。要督促相关司局对从外地返京的干部严格按要求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不得走亲访友,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聚会,并每天报告健康情况;要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保持与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联络沟通。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如需进行隔离观察,要统筹安排好本司局的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确保做到防控不松、工作不断。机关服务中心要进一步细化办公场所出入管理、卫生消毒、餐饮安全、局属住宅小区联防联控等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明确、缜密细致。

四要进一步落实办税缴费服务和征管要求。纳税服务司和征管科技司要指导各地落实好近期制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既要明确网上办税操作指引,拓展“非接触式”办理覆盖面,又要确保纳税人、缴费人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事项,得到安全高效便利的办理。对疫情严重地区申请征期再适当延长的问题,征管科技司要规范报批程序,并加强全国范围内的统筹。

五要进一步深化政策研究。法规司要会同相关司局积极与财政部税政司密切沟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报批工作,并系统性梳理准备税务系统贯彻相关税收政策支持疫情防控的指导意见。同时,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疫情对经济影响的分析,促进加强政策研究和对全年经济走势及组织收入工作形势的把握。

六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办公厅、宣传中心要围绕“疫情防控——税务人在行动”专题,积极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客观反映税务系统在自身防控、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积极参与地方联防联控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典型。要广泛收集整理专家学者对疫情经济影响的分析材料,每周形成专辑向领导报送。法规司和收入规划核算司也要加强这方面分析,办公厅积极协助。同时,加强涉税舆情监测,把握好宣传的尺度和口径,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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